各系(教研室)、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作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就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各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生源调剂及复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专家复试组分五个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综合素质面试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导师资格人员担任。以上成员本年度均应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3.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各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6.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和相关复试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的职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按学校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的各项组织工作。
2)确定并协调本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年度招生名额。
3)讨论决定本年度研究生招生事宜。
4)巡查监督各小组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
5)负责审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
8)确定学院总的复试时间和学生体检时间。
2.各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原则,制定本小组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复试办法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它注意事项等内容。
2)要求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本着对学校、对学院负责的精神,以认真的态度,用丰富的经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公道正派的作风积极参与复试工作;充分把握招生政策、纪律,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的进行。
3)统一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4)外语水平测试小组:负责制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要求。
①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听力水平测试工作。
②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
5)综合素质面试小组
①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②负责复试考生的复试费收取工作。
③按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并给出相应成绩。
6) 专业知识笔/面试小组
①负责本学科考生的专业知识笔/面试。
②负责本学科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及复试考生名单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定。
按照教育部今年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经在全国统一报名前进行,此次不再进行。
四、复试的基本要求
(1)我院所有第一志愿达到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能参加复试,已经通知到所有第一志愿考生。
(2)照顾专业(流体机械及工程、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流体力学、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工程、动力工程)和少数民族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与普通(学术型)研究生按“同一分数标准、同时进行、分类复试、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我院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同时,调入一级学科为工学时,该考生考试科目必须含有统考数学。
B、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
C、第一志愿报考照顾类专业的考生若调入非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非照顾专业所在门类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D、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院校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出专业所在门类的基本要求。
E、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陆“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经学院初步审查并确认有资格参加复试后,发送复试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邀请,按期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复试通知书。若考生复试合格,将尽快在网上进行拟录取。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或面试),条件允许的部分专业还可适当增加实验技能考核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①考研初始成绩及大学阶段学习成绩。
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热点问题简答等。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⑥人文素养、兴趣爱好及特长、知识面。
⑦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⑧身心健康情况、责任心、学习态度、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
⑨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与举止礼仪。
每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30%。每个专家复试小组还应在面试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一》,成绩应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外语水平(含听说能力)测试:
①听力:满分40分
全体复试考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听力测试;放录音两遍,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②口语:满分30分;用英语回答老师的提问。
③英译汉:满分30分;
由各专业知识测试小组准备英文段落40个~50个,考生任意抽取一段英语段落,进行现场翻译。
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在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前,准备好测试题目、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测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应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二》,成绩应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3)专业知识测试:
由专家复试小组命题(或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各专业知识测试小组准备20道或40道专业知识相关的题目,由学生任意抽取3道进行回答,每道20分,共60分;复试生还要回答老师的随机提问,此项40分;综合考核学生的专业研究潜质。
在命题(或考核)的过程中,专家复试小组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专业知识面试(或笔试)占复试成绩的40%。考核结束后,复试小组应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三》,成绩应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学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除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或面试)以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由复试小组命题并组织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其它事项: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秘书汇总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并将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汇总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收费标准
1.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携带: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红章);
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2.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检验项目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规定的体检科目执行。
学院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前通知校医院做好对本院考生的体检准备工作,并通知考生按时体检。对校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及体检结果要认真审查,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试费收取标准和使用
根据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科目,研究生入学体检费为40元/人。因此,我校2018年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其中:复试费按3科目收取,共90元,体检费为4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加试费用为60元/人(按2科目收取)。
以上所有费用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收取,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收费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印章后与复试费一起上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按收费项目分配使用,学院复试费及校医院体检费按《兰州理工大学考试费管理细则(试行)》(兰理工发[2008]311号)规定从财务支取。
七、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权重和拟录取类别
我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从2018年3月29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录取工作4月1日上午12时结束。具体安排:
1.学生报到、复试时间及地点: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兰州理工大学能动学院4楼会议室。
(2)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3月30日(8:00~18:00),随时复试。
综合素质面试要上交“考生情况登记表”(研招办网页下载)。
地点: 1南302
(3)外语水平测试:
①口语与英译汉: 2018年3月30日( 8:00~18:00),随时复试。
地点:1南303
②听力测试:
时间:2018年3月31日19:00-20:00,地点:校本部1南502教室
(4)专业复试:
①时间一:2018年3月30日(8:00~18:00),专业:动力工程(机械电子、流体机械2个方向一起面试);地点: 1南304
②时间二:2018年3月31日(8:00~18:00):
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1南301
机械电子工程:1南302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1南303
流体力学、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含工程热物理的专硕):1南304
(5)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地点:能动学院实验楼402室
(6)校医院体检时间:
2018年3月29日、30日8:00~10:00(空腹),考生自己调整时间,与学院复试时间错开。
参检学生须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参检学生需空腹(上午体检者禁早餐);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
2.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成绩由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笔试(或面试)三部分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具体复试权重为:综合素质面试占30%、外语水平测试占30%、专业知识面试占40%,不得更改。
3.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的确定及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2018级新生开始,国家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是2018级全体研究生攻读研究生学位必须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不高于8000元/年,以甘肃省财政厅正式文件为准;第二是2018级新生享受助学金,助学金为6000元/人·年(全体研究生均享受(有固定工资的除外));第三,我校对研究生一年级新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对二、三年级提供优厚的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奖比例及条件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为使研究生安心投入研究生阶段学习,鼓励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统招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新生给予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一等奖
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按10个月发放。
获奖条件:推荐免试研究生;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二)二等奖
奖励标准:6000元/人·年,按10个月发放。
获奖条件: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二区线;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研究生同等对待。一志愿不是报考照顾专业的调剂考生调剂录取到我校照顾专业或者一志愿是照顾专业调剂到我校非照顾专业均不得享受照顾专业分数线待遇。
5.定向生收费及待遇按照学校最终文件执行;
八、能动学院研究生分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统计及计划数
2018年我院学术型研究生计划76名,全日制工程硕士招生计划81名,其中温州研究生分院工程硕士计划8名、甘肃省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增加全日制工程硕士5名。学院结合近年来各研究生专业招生第一志愿生源数、相应本科专业规模、导师人数、学生就业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对于2018年各研究生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分配。
序号
|
代码
|
专业名称(学术硕士)
|
招生计划数
|
免推数
|
一志愿上线
|
需调剂
|
1
|
080103
|
流体力学
|
1
|
0
|
1
|
|
2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22
|
0
|
7
|
15
|
3
|
080701
|
工程热物理
|
5
|
0
|
|
5
|
4
|
080702
|
热能工程
|
5
|
0
|
|
5
|
5
|
080704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34
|
0
|
16
|
18
|
6
|
080703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2
|
|
|
2
|
7
|
0807J1
|
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
|
1
|
0
|
|
1
|
8
|
081504
|
水利水电工程
|
6
|
0
|
4
|
2
|
合计
|
|
76
|
0
|
28
|
48
|
序号
|
代码
|
专业名称(学位硕士)
|
招生计划数
|
免推数
|
一志愿上线
|
需调剂
|
1
|
085214
|
水利工程(专硕)
|
18
|
0
|
1
|
17
|
2
|
085206
|
动力工程(专硕)
|
63
|
0
|
6
|
57
|
合计
|
|
81
|
0
|
7
|
74
|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积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与能动学院负责解释。
兰州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