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必须按所承担的实验教学课程制定出每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并保证完成 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
二、学生上实验课必须在实验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严禁在无实验教 师、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学生自行实验操作。
三、 利用实验室空置时间为学生开放。
四、 学生非教学实验(论文、课题、项目研究)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仪器设备要建帐、建卡,专人负责保管,作到帐、物、卡相符。低值耐用品、易 耗品要登记造册,定期清点并核对。实验材料须专人保管,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按 规定办理签字领用手续,不得私自拿用。
六、使用有毒物质、有毒气体以及进行危险性实验,必须有安全措施。
七、精密仪器要建立使用档案,填写使用记录。
八、 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微波炉烹调食物、取暖和用冰箱储藏私用食品。
九、实验室内不准存放生活用品,通道不得存放废旧仪器设备和杂物。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学生守则
为了在实验中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顺利完成实验任务,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原理、目的、步骤。对准 备不充分的学生不得进行实验。
二、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要保持实验 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
三、实验前不得自行动手操作,更不能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四、实验时,学生应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实验内容、实验步骤、仪器设备 操作规程和实验要求进行实验,并认真作好记录。
五、学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者,必须做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 度按章予以处理。
六、 做完实验后,将实验台清洁整理完毕后,在老师同意下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 认真及时完成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予以重做。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一、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20-11:55,下午2:00-4:35,晚上7:00-9:00。
二、 开放实验室实行预约使用制度,即使用前一周须与相关的实验室预约,以便安排 时间及相关实验的准备工作等。
三、 同学进行实验前须登记,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以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实验过程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与实验无关的其他设备;如果发现问 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以便及时排除故障;实验完毕后,须把仪器设备恢复 到原来的状态,搞好清洁工作,确保水电关闭后方可离开。
四、实验室开放期间应有相关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对实验室的设备安全及卫生负责。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一、各实验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全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对各实验分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三、安全员在节假日前检查,内容包括:
1、门窗要关好。
2、水、暖管道不要有漏水现象,水龙头要关紧。
3、关闭电源。
4、钥匙要由专人负责。
5、假期没人加班的房间要贴封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教师岗位要求
一、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做好工作,遵守和贯彻学校和实验室关于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熟练掌握实验室的各项实验的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掌握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能维修所在实验室仪器的一些小毛病。
三、掌握实验室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仪器设备运行不良时应马上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维修。
四、根据教学要求和技术发展,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革实验方法,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器件,尽快掌握本实验室新购进的设备的使用方法,使本实验室的实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五、要认真备课,做好课前准备和课上答疑。实验完毕应认真检查数据、签字,并登记学生姓名,课后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六、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及设备管理工作。
七、有实验时提前开门,实验中积极辅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验完后应整理好设备、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八、对实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室或教研组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教学考核办法
一、学生课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弄懂实验原理。教师对实验预习情况进行检查。
二、课前完成正式实验预习,否则不准做实验。
三、按实验指导书要求,用另外纸张设计记录表格,以备实验时记录和课后整理。
四、实验结束后,经教师检查实验数据,并签字、登记后方可离开。
五、学生应按时交实验报告,教师要对每份实验报告认真进行批改,并根据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情况决定同学是否通过。
六、实验报告按照学院电工电子实验室及专业实验室制订度的要求完成,如有曲线,应用坐标纸画出。
七、每门实验课程在实验内容完成后要进行考试,由考试成绩、学生实验过程的情况以及实验报告共同确定本实验课程的成绩。学生缺做两次或两次以上实验,或者缺两次及两次以上实验报告,不得参加该门实验课程的考试,同时得不到该实验课的成绩。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做好工作。有实验时必须提前开门,实验完后应整理好设备,关好门窗。
二、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对易出事的部位,应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并通知实验室安全员。
三、各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洁。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二、实验室水、电的布局须安全、规范;仪器设备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
三、实验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 措施。
四、保证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五、使用有毒物质、有毒气体以及进行危险性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听指导 或者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实行单独存放。
七、实验室钥匙应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
八、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气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九、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都对实验室安全保障负有责任。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处理,后报告。
二、注意事项:
1、实验仪器要摆放规范。
2、在学生操作之前,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
3、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向学生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应急预案:
1、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3)任课教师及相关实验室负责人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末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请医生治疗。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院长、书记,并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一、单价低于500元的仪器设备与耐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二、仪表类低值耐用品由学院设备保管员负责总管理,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耐用品由各实验室负责管理,并入分室账。
三、低值耐用品要做到账物相符,设备管理员定期与各分室管理员核对。
四、新进低值耐用品及时入账。
五、低值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登记,并按期归还。
六、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保证实验运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技术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3、负责实验室相关教学评估工作及各种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中心的教学、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
量;组织实验室人员积极开展科学实验研究工作;组织实验技术、实验教学的改革和研究,并撰写研究论文或报告;条件具备时组织开展校内、校际各种交流活动。
5、组织并实施对实验中心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学校及学院有关的规章制度;负责实验中心基本信息与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制定本实验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范等;组织制定实验中心各岗位职责,受学院委托负责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7、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会同有关教学人员审订实验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8、组织制订及审核实验中心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负责并督促学院及实验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工作,组织营造实验中心文化氛围。
9、贯彻实施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做好相关工作;
10、定期向学院汇报实验中心各项工作并组织年终总结工作。
11、完成学院及有关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一级岗位职责
1、精通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独立完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的编写;
2、组织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论文;
3、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4、承担并高质量的完成实验任务;
5、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6、主持和协助主持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或主持某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承担并完成好评估有关的工作;
8、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9、每年完成不少于350个实验教学工作量(含综合训练)。
三、二级岗位职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以及实验技术,独立地改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独立完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的编写;
2、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3、负责贵重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4、承担并完成好实验任务;
5、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6、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承担并完成好评估有关的工作;
8、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9、每年完成不少于350个实验教学工作量(含综合训练)。
四、三级岗位职责
1、熟悉所承担实验课程的理论知识,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理论课程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的编写;
2、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3、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
4、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承担并完成好评估有关的工作;
6、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7、每年完成不少于300个实验教学工作量(含综合训练)。
五、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实验设备的建帐、登记、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管理设备的建帐、登记、管理工作;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 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使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 护和维修有专人负责,重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二、仪器设备购进要严格验收,逐项鉴定技术指标和性能,考核是否达到应有指标, 签署正式验收文件、归入档案、填写卡片,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报告。
三、仪器设备要建帐、建卡,专人负责保管,作到帐、物、卡相符。
四、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修复。凡是自己不能修理的,可按有关 规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统一组织修理。
五、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益,接纳其他单位使用。
六、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注意安全使用,注意清洁 卫生,保持美观,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随意使用造成损坏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一、实验室如发现有仪器设备和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进行登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根据物资性质及损失价值大小,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赔偿。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 应予赔偿。
1) 不遵守操作规程;
2) 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管理人员保管不当;
3) 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4) 由于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
三、 发生设备器材损坏丢失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四、 具体赔偿办法,参照《兰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执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在保证实验室使用的前提下,仪器设备可以向外出借。
一、校外人员借用仪器设备要有单位介绍信,必须经校方及院方负责人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外院人员借用一般仪器必须有该院证明、负责人签字,并由实验室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是否能够借出,再经我院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
二、根据学校规定借到校外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每天收取设备价值1%-5% 的租金(连续期间节假日除外),所得款项作为更新仪器设备之用。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凡本实验室因工作需要外携仪器设备,工作结束后而仪器继续由外单位借用者,应按照上述条文办理出借手续。
三、借用单位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四、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登记中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
五、本院教师借用仪器设备要进行登记,负责保管好并按期归还。
六、各实验室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