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能力水平是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经2025年12月8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查通过,建议授予以下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
1.姓名:马玉龙,学号:201080791002,专业: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
2.姓名:吴克倩,学号:211080704006,专业: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
3.姓名:俞海英,学号:221080791003,专业: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
4.姓名:王昊,学号:221080704002,专业:流体机械及工程;
5.姓名:沈小波,学号:221080704006,专业:流体机械及工程;
6.姓名:马伟,学号:221080202002,专业:机械电子工程。
为严格审核程序,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5年秋季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不实异议请实名按以下方式向学院反馈,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核查。
联系电话:0931-2974809
办公地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401室
兰州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