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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卓越班学生进出机制执行办法

更新于:2016年07月25日 00:00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我校能动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实施,调动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生学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升学生培养质量,突显专业培养特色,依据分层次培养的原则,对卓越班学生实施进出机制。

一、大一、大二年级学生退出机制 

一、二年级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班在每学年期末即第二十学周(春季学期末),按照本学年班级内平均学分绩排名后20%,而且平均学分绩低于80分以下学生流出卓越班转入普通班继续学习。

二、大一、大二年级学生进入机制

(一)申请条件

本学年全专业平均学分绩排名前10%(除卓越班以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适用于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普通班学生):

1.通过英语CET四级或六级;

2.获得数学、力学、英语、数学建模大赛等学科竞赛校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4);

3.获得各类软件竞赛、电子制作大赛、节能减排大赛等实践性比赛校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4)

4.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5.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

6.以第一作者发表科技论文1篇及以上。

(二)选录比例及适用范围

1.本办法只适用于一年级,二年级在校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生;

2.一、二年级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普通班学生,在每学年期末即第二十周(春季学期末),按照本学年除卓越班以外全专业平均学分绩排名前10%的学生,经过专业组织面试答辩后,依据同级卓越班流出学生人数补充进卓越班,并保证卓越班人数为35人。

三、选拔流程及学分规划 

1.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申请,由专业组织公开答辩,择优选录 ;

2.每学年春季学期第二十周完成申请和答辩、退出和进入卓越班学生学籍的变动工作;

3.转入卓越班的学生后2年学习课程按照卓越班培养计划执行,其中卓越班大一学期末的认知实习可进行补修(放在春季学期末同大一卓越班同时进行);

4.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后2年学习课程按照普通班培养计划执行;

5.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如果有补考和重修课程,需在转入普通班后继续完成在卓越班时补考和重修的相关课程。

四、大三、大四年级学生退出机制 

1.大三和大四学生累计一学年有2门课程或超过2门课程不及格,退出卓越班进入普通班继续进行学习,并且不再从普通班进行补充,即卓越班学生在大三大四只出不进。

2.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后续课程按照普通班培养计划执行;

3.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如果有补考和重修课程,需在转入普通班后继续完成在卓越班时补考和重修的相关课程。

 

五、鼓励办法

1.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免推生在同等条件下卓越班学生优先。

2.卓越班学生的奖学金人数比例适当提高,暂定为: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8%,三等奖学金20%

3.企业奖学金发放向卓越班学生适当倾斜。

六、实施细则

1.从2016年开始实施(包括在校学生)

2.解释权归兰州理工大学能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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