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为保障我院2016年研究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实施要求
(一)组织领导
由学院组织成立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成绩汇总、审核、面试等工作,做到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王继红
成员:冀宏 魏列江 韩伟 李金平 高林学 程效锐 闵为 李德顺 李少年 樊新建 张钊 何晓霞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配合推免工作小组,作好能动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宣传、讲解、前三年成绩查询、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等相关工作。
(二)实施要求
1.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人徇私舞弊。
2.所有测评加分须根据获奖证书、文件、原始记录。
二、推免对象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今年我院推荐免试的对象为纳入国家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方向、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传动与控制方向、风能与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5个专业方向),其所在专业(方向)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三、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一)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前3年平均学分绩列所在专业(方向)年级排名前15%。
3.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其以上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由教务处出具证明,且必须是在我校参加的四六级考试获得的成绩。
4.学风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且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5.开展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综合能力测评的基础上,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突出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推免排名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以学习成绩为主,学习成绩以教务处出具的成绩为准。推免测算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科技附加分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前三年平均学分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科技创新附加分占总成绩的5%。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英语能力、数学能力、专业基础、研究潜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综合评分。
科技创新附加分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科技竞赛获奖、论文发表、专利等.附加分最高分如超过100分,则全部进行加权计算.权重X=100/申请推免同学的最高附加分。
综合测评成绩最后上报学校时,全部乘以一个加权系数。
(三)各种科技创新及社会工作附加分计算标准
1.科技竞赛获奖
(1)校级奖:一等奖 10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4分/项;
(2)省级奖:一等奖 30分/项,二等奖20分/项,三等奖10分/项;
(3)国家级奖:一等奖60分/项,二等奖40分/项,三等奖30分/项 ;
同一项目或不同级别的奖,按最高分计算一次,集体科研成果获奖按作者排序计分相应折减:
排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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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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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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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5
|
5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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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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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8
|
0.5
|
0.3
|
0.1
|
2.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仅限第一作者)
(1)一般期刊、会议论文 10分/篇;
(2)核心期刊 20分/篇;
(3)权威期刊 60分/篇;
(4)权威期刊,且EI或SCI收录 80分/篇;
3.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
限第一、二发明人,且第一发明单位为兰州理工大学,第二发明人计分按照0.8系数折减。
(1)实用新型 20分/项;
(2)发明专利 60分/项;
4.社会职务加分
担任学院学生会、团委、班委等社会职务的加2分,担任多个职务的只计算一次。
三、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下拨的能动学院推荐2016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按照本院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考虑向基地班、卓越班、国家级特色专业倾斜,确定各专业(方向)具体分配推免名额。2016年能动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共13名,具体分配为:
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方向)+热能与动力工程卓越班(流体机械及工程方向)+热能与动力工程基地班(流体机械及工程方向)
,推免名额 5人;
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传动与控制方向)+ 热能与动力工程基地班(流体传动与控制方向)+热能与动力工程卓越班(流体传动与控制方向),
推免名额 5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 ,推免名额 1人;
水利水电工程,推免名额 1人;
风能与动力工程,推免名额 1人;
四、推免工作程序和完成时间
1.9月11日,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宣讲推荐免试生的基本原则、条件、工作细则和日程安排。教学管理办公室测算学生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及排名,选拔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
2.9月12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表、三年学习成绩表(加盖教务处公章)、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9月13日,学院汇集申请推免学生的申请表和资料,将初审合格同学的资料交到各个系审核、复试,复试时间由专业负责人安排。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定,按照推免名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学院公示拟上报研究生学院的学生名单。
4.9月14日,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上报材料包括推免情况汇总表、推免生申请表、三年学习成绩表及外语四、六级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获得本院2016年推免资格学生及时关注学院、学校相关通知,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或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反映。
2.确保推免生质量,严防弄虚作假。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10月 2 5日前不能被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推免生应于10月24日前告知学院,经学院审核可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平台系统关闭前,可选择推荐到我院,接收复试通知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攻读我院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0日